遼寧省氣象局關于開展2018年防雷裝置定期檢測的通告
發布時間:2018/03/16
遼寧省氣象局關于開展2018年防雷裝置定期檢測的通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和《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對2018年防雷裝置定期檢測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二、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并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遼寧省行政區域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名單通過遼寧氣象網站公布)。
三、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拒絕進行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請防雷裝置所有人或受托人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遼寧省氣象局
2018年3月12日

